关于锦湖园中苑项目超用地面积及建筑面积补交土地出让金的公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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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2016728日县规划局函告及测绘队现场测量结果,锦湖园中苑项目实测超出建筑面积792.29平方米,超用地面积178.92平方米。201612月经县政府常务会讨论研究决定:锦湖园中苑项目应补交超土地面积和建筑面积的土地出让金62.93万元。

待土地出让金补交到位后,再办理相关手续,现予以公示,如有异议,请于公示期内反馈意见。

公示时间:201711272017126

联系单位:万年县国土资源局

单位地址:陈营镇建德大街北侧

联 系 人:杨先生(13970365030) 吴先生(13576358755

电子邮件:jxwntdlyg@126.com

 

 

 

万年县国土资源局

20171127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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